越南海关宣布自8月1日起执行第29/2025/TT-BTC号通知 对于价值低于100万越南盾的快递进口物品 开始采用自动化方式征收增值税 此前根据第01/2025/QD-TTg号决定 这类物品虽然免收进口税 但需要缴纳增值税 但由于系统未及时更新 导致人工申报效率不高 新规定在7月9日至31日期间进行了试点之后 将全面应用于空运 公路和铁路等所有快递服务 旨在推动征税现代化 简化行政流程并保障国家税收 这一政策体现了越南对跨境电商税收管理的进一步加强